盛家认回去之前,我是村里出了名的野丫头。
收养我的奶奶走得早,为了填饱肚子,偷鸡摸狗的事儿我没少干。
第一次走进盛家别墅时,我穿着磨破边的帆布鞋,指甲缝里还带着山泥。
而假千金盛意穿着公主裙,端着牛奶杯,用看脏东西的眼神打量我。
城里人的虚情假意像裹着糖衣的砒霜。
盛父会拍着我的肩说回来就好,转头嫌弃我不如盛意上得了台面。
盛母会给我买名贵的饰品,却在我和盛意闹矛盾的时候,只会指责我不懂事。
久而久之,我这个盛家的亲生女儿,倒更像是边缘人物。
连佣人都敢在背后议论我。
捡到顾沉舟的那晚,我正和几个富二代在魅色酒吧喝酒。
他们叫来一群男模助兴,香水味浓得呛人。
我嫌脏没要,却被嘲笑小地方来的土包子。
吵了几句觉得怪没意思的,我甩下酒杯就往后巷走。
没想到就看到了浑身是血的他。
即使满身狼狈,顾沉舟依旧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。
血水顺着高挺的眉骨滑下,在苍白的脸颊上留下几道淡红的划痕。
湿透的衬衫勾勒出紧实的腹肌轮廓。
因失温泛青的修长手指,可怜兮兮地垂落在身侧。
或许是见色起意,或许是一时心软。
我想送他去医院。
他却攥着我的手腕,一遍遍地重复不去医院。
拗不过他,我把人带回了秘密基地。
一间我用从村里带出来的棺材本租下的小公寓。
连盛家都不知道。
擦身、上药,折腾到后半夜。
第二天醒来,就发现他眼神空洞地坐在床边,连自己名字都记不得。
只会抓着我的衣角喃喃别走。
啧,好端端一个美人,就这么傻了。
3.
起初我以为他只是暂时失忆,没成想这傻子脾气倔得像头驴。
只要我一出门,回来准能看见家里一片狼藉。
不是花瓶碎了,就是椅子倒了,活像遭了贼。
后来他更是黏人得紧。
有次我趁他睡着偷偷出门,回来时发现他用碎玻璃片划破了手腕。
鲜血染红了整个洗手台。
不得已,只能斥巨资定了个人能躺进去的笼子。
方便外出时把他锁进去。
配上他那张脸,倒真有几分金笼藏娇的意味。
就这样,我往秘密基地跑得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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