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成校园文恶毒女配那天,我反手给男主送了面“最佳守法先锋”锦旗。
后来他把我堵在更衣室,指尖摩挲着锦旗流苏:
“林小满,用《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求婚,真有你的。”
我盯着他领口若隐若现的验伤报告,突然想起昨夜天台——
这位法律系高材生,好像是我亲自教唆“犯罪”的共犯。
1
“啪!”
我跪坐在地上,看着眼前被《刑法》拍红的手背。
十分钟前我还是个在茶水间偷吃辣条的社畜,现在却穿着 JK 裙跪在樱花树下。
“林小姐,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,造谣诽谤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清冷的男声从头顶传来,我仰头看见少年修长的手指正翻开法典,“需要我为你背诵具体条款吗?”
淦!这熟悉的开场白——我穿成了昨晚吐槽的校园虐文《囚爱》里的恶毒女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