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天生嗅觉比猎犬还灵。前夫靠我,从穷小子,变身成了身家十亿的总裁。然而他成功后,违背和我的诺言,和女人纠缠不清。被我抓包后,他上蹿下跳,要我滚出他家。他好像忘了。我能助他上青云,也能让他下地狱。1在我妈家住了几天,再次回到和老公的家时。一进门,就闻到了一股不对劲的味道。老公听到我开门的声音,从房间冲出来,将我腾空抱起。语气是难掩的兴奋:“想死我了,老婆。”家里的一切,都是我离开时的样子。老公也一如既往地黏腻。只是,鼻尖的味道告诉我,我们家有人来过。而且,是女人。我天生嗅觉敏锐。以前参加过实验——能同时记住三千五百种味道。正是靠着这一点,我将老公江厉,从一个创业的穷小子,一路扶持成了如今身家十亿的香水品牌老总。我皮笑肉不笑,示意他将我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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