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什么都没干。只是替她擦干净身体,换上件干爽的白衬衫。结巴地认真道:「好好,活着。」后来,她自学考上了最好的大学,又成为最年轻的博士生导师。在接她回家的寻常夏夜,她冷着脸依旧拒绝了那个笑如暖阳的少年。而我第一次,听到她失神紧张地问:「什么是喜欢?」看到她手中拿着他送的昂贵胸针。我就知道,我该离开了。收拾好行李要走的时候,我回头看了一眼生活了几年的出租屋。狭窄闷热。唯一好的,就是窗台养的一盆仙...
他们站在一起,好像天生一对。
刚开始苏芙宁冷漠不耐烦,避之不及,和始终对我的一样。
后来忍不住动容,只有面对他时才会放低底线,任他嬉笑触碰。
最后她拿着他硬塞过来的礼物,忐忑问我:
「喜欢是什么?」
我与她并肩走进月色里,低头看着她的身影交叠笼住我的。
当时我怎么回答的来着?
我磕巴又认真道:
「喜欢大概就是,见到他就,怦然心动,想到他时嘴角,上扬。」
——「沈问越!你救了苏芙宁?你就这么贱啊!既然喜欢她?那让你喜欢个够!」
那群曾在苏芙宁身上施暴的畜生,将我的头狠狠摁在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