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直觉得,李薇是看上我的潜力才跟我在一起的。
毕竟她是个连矿泉水都只喝依云的精致女孩,而我只是个从三线城市挤进大都市,
靠着没日没夜加班才勉强在公司站稳脚跟的程序员。我叫林栋,名字普通,人也普通。
我人生前二十八年唯一的不普通,就是追到了李薇。她漂亮,会打扮,走在街上回头率很高。
带她出去跟哥们儿吃饭,他们羡慕的眼神能让我虚荣好几天。为此,我甘愿啃三个月馒头,
攒钱给她买那个她看中已久的包包。我住着租来的离公司一个半小时车程的小单间,
却愿意支付她市中心高级瑜伽馆的年费。我以为这就是爱,是迁就,是男人该有的担当。